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
规划2023年课题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科规通〔2022〕300号)文件要求,我校现启动校内申报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选题
课题选题要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着眼湖南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加强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宏观思考和战略谋划,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推进湖南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与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中的支撑、驱动和引领作用;充分体现《规划》要求,坚持以破解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
二、我校申报指标
资助课题7项申报名额(包含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青年资助课题),一般(自筹经费)课题3项立项名额。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申报前需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认真阅读相关管理规章,了解课题管理办法与结题细则。获准立项的课题,其《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评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不能自觉履行合同的不能申报,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原则上不得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社科基金教育学专项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上述课题被终止的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2. 申报人根据《规划》(见“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 的主要研究领域和方向自行拟定课题名称。课题名称要求表述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学科分类, 申报重点资助课题须选择是否服从课题资助类别调剂。
3. 避免重复申报。凡以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报课题,申报人须在《申评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报。
4. 申报青年资助课题者年龄不得超过 35岁(1987年 12 月 31日之后出生)。
四、申报与评审流程
(一)提交电子申报材料
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22年12月9日(星期五)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档(包括课题申请书、活页、汇总表)压缩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邮箱:xzyzkyc@126.com, 逾期将不予受理。
文件名统一为:课题类别(课题类别请务必注明重点资助、一般资助、青年资助、一般课题,不注明者不予参评)+申报人姓名。
(二)评审流程
1. 形式审查
科研处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项目申报书的格式内容进行形式审查。(12月7-9日)
2. 专家评审
科研处将邀请校内外专家根据本通知规定的项目任务、项目要求等内容对项目进行评审。(12月10-16日)
3. 结果公示
学校网站公示项目评审结果,公示时间为:12月17-23日。
4. 修改项目
公示结束后,拟推荐项目根据专家意见修改项目,提高我校立项率。(12月30前完成)
(三)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
拟推荐项目申请人请登录“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在网站右下角“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服务管理平台”先注册后申报。网上申报IP地址:http://116.62.79.5或搜索“湖南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月3日(科研处需预留时间提前完成系统审核,逾期将不予审核推荐)。并于1月6日前从系统中下载打印申请书(不需要打印活页)一式2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送交科研处。
申报系统中需上传的已签字盖章的单位意见表扫描件,科研处工作人员将会发送至拟推荐项目申请人微信。
五、资助额度
评审结果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并分批拨付课题经费。本年度重点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 3 万元,一般资助课题和青年资助课题资助额度为 1 万元。
科研处
2022年11月2日
附件1 湘教通〔2022〕300号 关于做好湖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3年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 填报须知.docx
附件3 汇总表.xls
附件4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5 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活页.doc
附件5 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发展规划.pdf
以上附件请下载下面一个压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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