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邀请公告
湘中幼专摄影摄像技术设备采购项目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信息
采购单位: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名称:湘中幼专摄影摄像技术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292424.00 (包含税金等所有费用)
二、采购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备 注 |
1 |
摄像机 |
松下(Panasonic)AG-UX90MC |
15 |
|
2 |
单 反 |
尼康 D7500(18-140) |
15 |
|
3 |
镜 头 |
尼康AF-S DX 12-24mm f/4 |
1 |
|
4 |
摄像机三脚架 |
铝合金三脚架云台套装 |
5 |
|
5 |
单反三脚架 |
G55c 碳钎维+球形云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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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收音麦克风 |
罗德 NTC-2 采访话筒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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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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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经营范围、生产许可及相应的技术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非法人参加采购活动出具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递交
1.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明应当装订成册并闭封,密封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29 日1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送达地点:湘中幼专行政楼二楼221室,联系电话: 0739—5205062
4.本次采购项目必须现场递交相关资料,不接受邮寄资料和网上报名。
六、资格审查方法
1.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采购,也可以由采购工作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采购。
2.采购人向确定参加采购的供应商发出采购邀请。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发布;
2.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5日08:5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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